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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外国语大学“学风建设月”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7-04-13 15:12:40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教育引导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学校决定开展主题为“优良学风,你我与共”的学风建设月活动,现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优良学风先进班级”、“优良学风标兵”、“优良学风先进个人”(以下称“三优”)创建评选活动,“教、学、管”三方面密切配合,分阶段、分层次、突出重点,区别低年级和高年级的不同要求,规范管理,严格要求,从基础年级的规范要求逐步转变为高年级的习惯养成,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学习纪律,促进优良学风的稳步形成。

二、活动主题、时间和目标

(一)活动主题:优良学风,你我与共

(二)活动时间:4月10日—5月20日

(三)活动目标

1.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2.各院系、班集体及宿舍形成追求真知、互帮互学的学习氛围,降低课程考试不及格率。

3.学生自觉学习的积极性提高,能够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学习上,尊敬教师,课堂秩序好。大一、大二学生积极参加晚自习,课堂出勤率高,杜绝迟到、早退、旷课、抄袭作业以及不遵守课堂纪律等现象。

4.考风优良,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

5.树立全面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形成乐学、勤学、会学的良好学风。

三、活动安排

(一)加强教育和引导,提高对学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1.学校相关部门和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工作内容,确保“三优”创建评选活动的有效开展。

2.全校教师要把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纳入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中,使学生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打好扎实的专业基础和掌握过硬专业技能的重要意义,提高遵章守纪自觉性。

(二)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1.积极开展“三优”创建评选活动。各院系要针对不同年级和专业学生的特点开展学风建设活动,引导学生由“要我学”变为“我要学”。

2.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校学生会、民管会、大学生记者团等校级学生组织要积极宣传学风建设月活动;各班级要通过主题班会等方式,围绕学风建设月活动开展活动和组织学习讨论,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

(三)加强学生教育管理,严格纪律,塑造良好学风。

1.各院系要定期通报学生学习、纪律等情况;定期召开班导师工作会议、师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师生意见,研究部署院系优良学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2.班导师要积极引导学生,加强班级管理,按照“优良学风先进班级”的评选标准,指导班级开展工作,努力把学生引导到专业学习和综合素质培养上来。

3.各班级要制定创建“优良学风先进班级”工作计划。班干部,尤其是班长和团支书,要积极组织本班同学参与学风建设活动。

4.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在创建“优良学风标兵”、“优良学风先进个人”过程中起到表率作用,倡导党员骨干、学习尖子与学习困难的学生结对帮扶、帮教、帮学。

5.学生班级上课考勤与教师上课点名相结合,学校和院系不定期对学习纪律进行抽查,定期通报抽查结果,对旷课的学生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各院系在今后的各项学生评优工作中注意学生上课和课堂纪律的记录,并将其与各项评优挂钩。

6.学校成立“教学督导组”和“学风建设督察组”,负责对全校学风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

(四)加强教师教学管理,整顿教学秩序,促进优良学风形成。

1.任课教师要在建设优良学风过程中发挥引领作用,把教书和育人相结合,积极参与到学风建设中去,特别是要做好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学习方法的指导、就业和深造的指导等工作,并耐心辅导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帮助他们提高学习成绩,增强学生自信心。

2.任课教师应在第一堂课向学生说明课堂纪律要求,明确旷课、迟到、早退以及其它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将与参加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挂钩。任课教师有责任清查并记录课堂学生出勤情况,严格课堂考勤,维护教学秩序,促进和维护良好的学风。

3.任课教师在优良学风建设中应该起着主导作用。教师应因材施教,了解学生的需求和特性,努力改进教学方式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尽可能多的传播正能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4.任课教师应以身作则,自觉遵守教学纪律。教师自己应该首先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活动,以渊博的知识征服学生,以魅力的人格吸引学生,以得体的教风影响学生,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课堂教学氛围。

四、工作要求

学校相关部门和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学风建设月”活动,务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切忌形式主义、表面文章。

1.各院系要在师生中就学风建设做一次动员,在学生中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广泛宣传发动,做到全员参与。

2.在开展学风建设月活动过程中,在注重产生阶段性成效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并逐步形成我校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3.任课教师要按照《大连外国语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要求监控课堂教学纪律,并在每周一上午10:00前将上一周学生出勤异常情况反馈至学生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处,教学秘书汇总并经本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核后报教务处和学生处。违反课堂纪律学生,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取消年度评奖评优资格。各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要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认真记录、反馈学生出勤异常情况的教师将予以通报批评。

4.各班班长及主要学生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大连外国语大学本科学生考勤和请假办法》做好课堂考勤工作。针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学生干部,将按照《大连外国语大学学生干部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5.相关部门和各院系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三优”典型案例,全面推进学风建设月活动的发动和深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