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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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时间:2016-04-05 12:38:01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创青春”

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各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学联,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

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有效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培养大学生创业意识,

激发大学生服务辽宁推进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的创业激情,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按照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中国科协和全国学联共同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组)和2016年

“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的通知》(中青联发〔2016〕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创青春”

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2016年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2016年“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

二、大赛内容

2016年大赛下设三项主体赛事和两项专项赛事。三项主体赛事计入校级总分,分别是:第十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

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两项专项竞赛不计入总分,分别是:MBA专项赛、电子商务专项赛(专项赛事安排另行通知)。

三、参赛对象

1、第十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公益创业赛。凡在2016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

校(含民办高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赛。

2、创业实践挑战赛。凡在2016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含民办高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

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毕业3年内(2013年6月及以后毕业)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

参赛。

四、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省级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组委会),由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竞赛组织领导工作。省级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竞赛的

日常事务。

大赛设立省级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评委会),由省级组委会聘请非高校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青年创业典型、风险投资人

士、产业园区负责人、公益人士等组成,负责作品评审工作。

各高校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校预赛的组织领导、评审等相关工作。

五、推进步骤

本届大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4月上旬。参赛学校准备作品,组织校级预赛。

(二)4月中上旬。参赛学校团委组织参赛者在“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官方网站(登陆辽宁省学生联合会网站www.lnstudent.com

找到“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专题进入或直接登录xiaotiao.lnstudent.com进入)进行作品申报(具体申报细则及作品申报表见附件1、

2),并对本校参赛作品进行网上审核(参赛高校账号获取方式见附件3)。

(三)4月中下旬至5月上旬。举办省级初赛、复赛。省级评委对作品进行创业计划书评审,选出若干优秀作品参加省级决赛。

(四)5月下旬。进行省级决赛。决赛将以创业计划书评审、公开展示、秘密答辩和公开答辩等内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针对三项主体赛

事按一定比例分别评出金、银、铜奖作品,根据竞赛情况设立单项奖。

(五)6月至10月。省级组委会就优秀项目进行重点推介,推动项目落地孵化,并下发表彰决定。

六、奖励办法

向竞赛获奖者颁发证书,并在金奖作品中择优报送团中央参加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省级组委会将为表现优秀的学生

提供知名企业的实习机会。大赛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并排序,省级组委会根据各高校活动组织情况评选出若干校级优秀组织奖。

七、信息发布

本次比赛所有通知及其他信息均在竞赛官方网站(登录辽宁省学生联合会网站www.lnstudent.com找到“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

赛专题进入或直接登录xiaotiao.lnstudent.com进入)及辽宁省学生联合会微信公众号“辽宁学联”上公布。竞赛官方网站设有活动展示平台,

各地各高校可及时上报活动影音、图片及其他形式的材料,以便在官方网站上展示。省级组委会设置官方电子邮箱,地址为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是共青团组织引导大学生服务辽宁全面振兴、积极投身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

辽宁的具体行动,对于引导高校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具有积极作用。各地各高校要结合各自实际,精心组织部署,

切实抓出成效。

2.建章立制,把握导向。各市各高校要在总结以往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届竞赛的新改革、新要求,进一步做好机制建设工作。

鼓励各地各高校依托竞赛平台建立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对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锻炼;注重联合社会有关方面为竞赛提供资金、

智力等方面支持,努力推动成果转化;帮助学生将参与竞赛和规划未来职业发展有机衔接,更好地实现就业创业。

3.广泛动员,密切配合。竞赛开展时间长、内容多、任务重,各个阶段又各有侧重。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发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联盟成员的

作用,广泛动员,既要保证竞赛作品质量,也要扩大竞赛的参与面和受益面,确保竞赛育人功能的实现。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市各高校要将竞赛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摆上日程,列入计划。一方面借助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另一

方面注重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在学生中和社会上营造氛围、扩大影响,推动大学生就业创业活动深入开展。

本届竞赛将采用在“辽宁学联”微信公众号注册的方式进行参赛,注册成功的参赛者方能登录竞赛官网(登录辽宁省学生联合会网站

www.lnstudent.com找到“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专题进入或直接登录xiaotiao.lnstudent.com进入)进行作品申报。请有关单位及参赛

者及时关注辽宁省学生联合会微信公众号“辽宁学联”,具体注册方式及其他相关事宜,将会陆续在微信公众平台进行详细说明。

未尽事宜请联系省级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省级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团省委学校部):

联系人:孙尊 曹世龙 包毅

电话(传真):024-22825447

电子邮箱:lnchuangqingchun@126.com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五经街21号305室

邮编:110003

附件:

1.2016年“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申报及评审细则

2.2016年“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申报表

3.2016年“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参赛高校获取登录账号回执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