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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外国语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时间:2012-09-24 19:41:29


大连外国语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大连外国语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6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5年专业,学习年限为4至7年;学制为4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至6年;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至5年;学制为2年专业;

学习年限为2至4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计划特别说明

日语(语言文化)专业招收35名文科日语考生,其他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均招收英语考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注“专升本”

字样,达到大连外国语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四、收、退费等说明

英语(教育)专业:4000元/生·年;艺术设计、美术学专业:12000元/生·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16000元/生·年;

英语(英日复语)、俄语(俄英复语)、法语(法英复语)、德语(德英复语)、音乐学(国际音乐文化)专业学费为10000元/生·年。商务英语专业学费

暂定为8000元/生·年, 最终以辽宁省物价局确定标准收取。

其他专业:8000元/生·年。

学生退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的招生政策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

对于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的考生,在录取时,以文化课成绩为准,加分或降分作为参考。对于同分考生,按照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投档比例为各省(市、区)招生计划数的1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日语)、金融学(日语)、经济学(日语)专业只招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招服从志愿考生。

艺术类专业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一定的分数线(录取前根据考生成绩划定);报考艺术类、计算机科学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考生不需

要参加外语口试,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并取得较好的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一定的分数线(录取

前根据考生成绩划定)。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招收英语考生),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课分×30%+专业分×70%。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根据外事、外贸和旅游等工作的要求以及外语学习的特点,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六、奖学金和特困生资助情况

学校设置综合奖学金以及十几项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奖学金,学生享受面在40%左右。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给予适当的困难补助,并通过爱心助学、勤工助学等

帮助其完成学业。

七、招生咨询

欢迎考生报考大连外国语学院。有关院 (系)和专业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一步了解:

1.《大连外国语学院招生简章》(2012年版);

2.招生信息查询及网上咨询网址:xsc.dlufl.edu.cn;

3.电 话:0411-86111157 86111158;

4.相关招生宣传媒体。

通讯地址: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6号 大连外国语学院学生处 邮政编码:116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