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第八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通知

  时间:2012-04-23 16:37:31


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

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各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教育局、科技局、科协、学联,各高校:

为进一步促进大学生创业教育发展,培养大学生创业意识,激发大学生创业激情,团省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科协、省学生联合会经研究决

定,拟联合举办第八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本届竞赛继续通过网络进行作品申报、省级初评和省级复评。为确保竞赛组织、申报、

评审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2年4月—6月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辽宁省学生联合会

三、参赛对象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四、组织机构

竞赛设立省级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竞赛组织领导工作。省级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赛的日常事务。

竞赛设立省级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评委会),由省级组委会聘请经济类、管理类等学科的专家、学者和企业家、青年创业典型组成,负责参赛作品

的评审工作。

各高校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校预赛的组织领导、评审等相关工作。

五、推进步骤

本届竞赛分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4月至5月上旬。参赛学校准备作品,组织校级预赛。

(二)5月中旬。参赛学校团委组织参赛作者在省“挑战杯”竞赛官方网站进行实名注册、作品申报,并对本校参赛作品进行网上审核。

(三)5月下旬。举行省级初赛、复赛。省级评委会对作品进行网上评审,选出若干件优秀作品参加省级决赛。

(四)6月上旬。进行全省竞赛决赛。决赛将以网上评审、秘密答辩和公开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按一定比例评出若干特、一、二、三等奖作品。

(五)6月下旬。省级组委会成员单位联合下发表彰决定。

六.奖励办法

主办单位向专项竞赛获奖者颁发证书;省级组委会将在特等奖中择优选择一部分作品报送团中央参加2012年全国第八届“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省

级组委会将根据各高校活动组织情况评出若干校级优秀组织奖,将对项目前景可观,有实际操作可能的作品提供一定的资金和技术经验支持,联合风险投

资机构举办项目对接和孵化活动,对竞赛中涌现出的优秀作品优先转化。

七、信息发布

本次比赛所有通知及其他信息均在竞赛官方网站(登录辽宁共青团网站http://www.lngqt.com/找到挑战杯专题或登录辽宁学联网站http://www.ln

student.com/)上公布。竞赛官方网站设有活动展示平台,各地各高校可适时上报活动影音、图片及其他形式的材料,以便在官方网站上展示。省级组织

委会设置官方电子邮箱,地址为lntiaozhanbei@126.com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我省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推进高等学校就业创业教育的重要举措,对于引导高校学生

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具有积极作用。各地各高校要结合各自实际,精心组织部署,切实抓出成效。

2.建章立制,把握导向。各市各高校要在总结以往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届竞赛的新改革、新要求,进一步做好机制建设工作。鼓励各地各

高校依托竞赛平台建立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对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锻炼;注重联合社会有关方面为竞赛提供资金、智力等方面支持,

努力推动成果转化;帮助学生将参与竞赛和规划未来职业发展有机衔接,更好地实现就业创业。

3.广泛动员,密切配合。竞赛开展时间长、内容多、任务重,各个阶段又各有侧重。各级共青团、科协组织和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切实做

好竞赛各项工作。各地各高校要广泛动员,认真选拔,既要保证竞赛作品质量,也要扩大竞赛的参与面和受益面,确保竞赛育人功能的实现。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市各高校要将竞赛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摆上日程,列入计划。一方面借助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另一方面注重运用

网络、手机等新媒体手段,在学生中和社会上营造氛围、扩大影响,推动大学生就业创业活动深入发展。

团省委学校部(省级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谷轲、贾学龙、李典阳、郭舒

电话(传真):024—22825447

E-mail:lntiaozhanbei@126.com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五经街21号,团省委学校部

邮 编:110003

附件:1.第八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组委会名单

2.第八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申报及评审细则

3.第八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表

4.第八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高校获取登陆账号回执

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辽宁省学生联合会

2012年3月26日

附件1:

第八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组委会名单

顾问:田 野 团省委书记

张福昌 省教育厅厅长

吴忠琼 省科技厅厅长

王天然 省科协主席

组长:陈奇夫 团省委副书记

唐国华 省教育厅副厅长

焦明志 省科技厅副厅长

金太元 省科协副主席

王 崇 省学联主席

成员:荣 娜 团省委学校部部长

刘 铸 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局长

张在群 省科技厅政策体改处副处长

朱玉宏 省科协科普部部长

省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学校部。

主任:荣 娜(兼)

成员:谷 轲 省学联副秘书长

李典阳 省学联驻会执行主席

郭 舒 省学联驻会执行主席

附件2:

第八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申报及评审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申报工作,完善评审机制,第八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组委会决定本届竞赛的参赛作品全程通过网络申报。为确保申报、

评审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作品申报

1.分类申报

本届竞赛实行作品分类申报,即将作品分为已创业(甲类)与未创业(乙类)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环境

科学,电子信息,材料,机械能源,服务咨询等七组)。各校在推报作品时,两类作品的比例不作限制。评委会将在复赛、决赛阶段,针对两类作品实行

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作品的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5%的加分。

(1)甲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运营时间在三个月

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2)乙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三个月以

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2.申报方式

本届比赛包括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省级竞赛作品的申报、学校审核、省级初评和省级复评均在网络平台上进行。2012年5月10日起开始作品申报,

参赛高校指导本校通过预赛的参赛学生登录竞赛官方网站,按导航提示进行操作,5月20日前各校申报完毕。同时,各校需将审核后作品及作品申报表以电

子邮件形式报送至竞赛指定邮箱:lntiaozhanbei@126.com作为备份。

3.申报程序

(1)作者申报(5月10日8:00至5月17日17:00)

参赛学校团委负责组织本校参赛作者登录竞赛官方网站(登录辽宁共青团网站http://www.lngqt.com/找到挑战杯专题或登录辽宁学联网站http://www.lnstudent.com/)进行实名注册(作者申报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注册),并提醒牢记用户名和密码。参赛学生必须在网上填写真实个人信息、

作品信息(参赛者信息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竞赛官方网站留言板处留言),并根据需要上传作品(限传一个文件,文件名为作品标题),如需上传

表格、图片、视频、获奖证明、专利证明等信息,必须将作品和其他信息压缩成一个文件(文件名为作品标题),确认后在线提交;竞赛接受的格式为

*.doc(2003版)、*.zip和*.rar。以上资料将作为评审工作的重要参考。

(2)学校审核(截至5月20日22:00)

参赛学校根据组委会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竞赛官方网站(登陆后可自行修改密码),在网上审核本校参赛者信息及其作品内容,提交审核结果并

签署审核人姓名。学校只有在审核参赛者个人信息后,才能审核其上传作品。在此期间,如参赛者信息审核未通过,参赛者可进行修改,一旦审核通过,

则不能修改;如参赛者作品学校审核未通过,作者可对作品进行修改,一旦审核通过,则不能再修改。

4.申报数额

作品申报以学校为单位,各高校报送作品要严格保证质量。每校报送作品数额不得超过30件。

5.作品内容要求

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他相关竞赛的获奖作品不得申报。上传的参赛作品中不得包含任何参赛者个人信息及其所在学校信息等内容,否则不予评审。

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应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2)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

印件等材料)。

(3)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4)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5)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

(6)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7)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6.参赛者要求

本届比赛要求必须以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原则上不接受作者为单个人的作品参赛。本届比赛参赛者限报1件作品。

二、作品的评审

本次比赛将采用网络评选的方式,由省级组委会聘请经济类、管理类等学科的专家、学者、企业家、青年创业典型在网上进行评审。

1.省级竞赛初赛、复赛。

省级评委会对作品进行网上评审,选出若干件优秀作品参加省级决赛,并在竞赛官方网站(登登录辽宁共青团网站http://www.lngqt.com/找到挑战杯专题

或登录辽宁学联网站http://www.lnstudent.com/)上公布成绩。

2.省级竞赛决赛。

省级评委会将以网上评审、秘密答辩和公开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按一定比例评出若干特、一、二、三等奖作品。省级组委会将根据各高校活动组织情况评

出若干校级优秀组织奖。

3.加分情况。

省级评委会将在复赛、决赛阶段,针对已创业(甲类)与未创业(乙类)两类作品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作品的实际运营情况,

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5%的加分。

附件3:

第八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作品申报表

作品名称

作品分类

甲类:已创业() 乙类:未创业()

作品

所属

领域

分组

1.产品()

A.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组

B.生物医药组 C.化工技术、环境科学组

D.电子信息组 E.材料组 F.机械能源组

2.服务()

G.服务咨询组

参赛学校

(全称)

所在省

(区、市)

团队

主要

成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年级、专业

备注(负责人)

团队

联系

方式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手机

指导教师

姓名

邮编

通讯地址

电话

手机

作品简介

(200字以内)

学校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评委会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4:

第八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参赛高校获取登陆账号回执

学校名称

大连外国语学院

竞赛负责人

李虹瑾

座机电话

0411-86113344

手机电话

15998665557

电子邮箱(特别重要)

dawaizhaopin@163.com

校团委盖章

备注:

此回执用来索要各校在竞赛官网上的用户名和密码;请准确填写本回执并加盖校团委公章于2012年4月20日前将回执以传真形式(传真号:024-22825447)发

送至组委会秘书处(团省委学校部),同时将电子版表格填写完整发送至lntiaozhanbei@126.com,逾期不发送回执者视为不参加本届比赛;竞赛组委会在4

月20日前将学校的用户名和密码发送至附件中填写的邮箱内,收到后请立即修改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