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一个平凡的大学生,却在演绎着不平凡的传奇人生。他来自大连外国语学院国际艺术学院07级。个头不高,却有着阳光的面庞,干干净净,稳稳当当。如果不是经过媒体的报道,可能我们永远都没有机会了解这样一个就生活在我们的身边的楷模!
2011年2月23日,刚刚从实习单位下班的刘春,从解放广场乘坐28路公交车回家。上车前,通过收听广播,他已经知道了一名男童失踪的消息。令他意外的是,在公交车上他发现,身边男童的体貌特征竟然同广播里的情况何其相似!难道,他就是商场里失踪的男童?另外,刘春还看到,男童身边,果然还有一名十多岁的男孩。
刘春询问男孩:“你认识他吗?你们是什么关系?”男孩回答:“亲戚。”为了搞清楚事情原委,刘春又询问了男童,但男童却并未予以任何回应。
公交车行驶到和平广场站点时,大男孩带着男童下了车。见此情景,不放心的刘春也赶忙下了车,准备看个究竟。未料到,见刘春下车,那名男孩撇下男童撒腿就跑。想到男童的父母肯定还在焦急地寻找儿子,刘春领着男童来到了富国街派出所……他拯救一个孩子的一生,也改变的一个家庭的命运!
“我没做什么,我觉得这就是件小事。”“我真没想到会带来这么大的反响。”这是刘春经常放在嘴边的几句话。认识他的人都不为他的行为感到惊讶,平时的他学习成绩优异、工作能力强、时尚、阳光,同学老师遇到困难,他能帮就帮,他身边的人都为能有他这样一个朋友感到荣耀。就是这样一个人,就是每天做着平凡的好事、小事,却让我们的世界充满阳光!